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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六)

来源:热情元江     时间:2023-07-03 18:11:43


【资料图】

1.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退休教师法玉能酒驾问题。2021年6月3日,法玉能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易门县易平路8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8.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6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8日,法玉能饮酒后再次驾驶无号牌微型普通客车被值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6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法玉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元江县职业中学退休教师普正玮酒驾问题。2021年3月22日,普正玮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元江县策磨线K2340+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4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普正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通海县兴蒙中心小学教师何光龙醉驾问题。2020年8月21日,何光龙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通海县礼乐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9.3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9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通海县人民法院以何光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0年11月,何光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从专技七级降为专技八级。

4.易门县六街街道中心小学教师杨增辉醉驾问题。2022年3月30日,杨增辉饮酒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且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易门县六街街道铁厂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1.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4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易门县人民法院以杨增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2022年6月,杨增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两级处分,从高级教师七级降为一级教师九级。

5.峨山县岔河乡中心完小教师兼后勤主任柏开才醉驾问题。2019年9月26日,柏开才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峨山县境内禄屏线K279+7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5.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峨山县人民法院以柏开才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0年1月,柏开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专业技术教师岗位(专技七级)调整降低至工勤教学服务岗位(工勤四级)。

来源:清廉玉溪微信公众号

编 辑:孙桂江

审 核:张 荣

责 编:刘政佳

监 制:杨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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