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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5市公布最新人事任免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时间:2023-08-26 11:36:38

河北新闻网

沧州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相关资料图)

(2023年8月24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杨绍华的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

屈国治为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三、免去:

李哲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秋华(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耀东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于靖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邢台

关于孔军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孔军峰同志兼任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任命王彦峰同志为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李振考、王桂江同志为河北邢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张连路同志为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免去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任命杨俊川同志为邢台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邢台市行政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

免去国红斌同志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安伟同志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奎栋同志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李清旺同志邢台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邢台市行政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市管企业优化整合重组,原河北邢襄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侯庆平任广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8月21日,广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接受国燕锋同志辞去广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决定任命侯庆平同志为广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史战坡、李炯娜(女)同志清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并报清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2023年8月21日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其良、尚瑞(女)同志清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2023年8月21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博威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张博威为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馆长;

任命龚宏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马丽娅为秦皇岛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任命冯振为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至2023年9月);

任命刘卫东为秦皇岛市财信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任命刘志新为秦皇岛市财信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夏俊玲为秦皇岛市财信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孙海平为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杨冀为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赵国祥为秦皇岛市园林中心主任;

任命金忠革为秦皇岛市园林中心副主任;

任命袁华俊为秦皇岛市引青水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郑悦忠为秦皇岛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任命李劲松为秦皇岛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任命高明为河北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任命李玉辉为河北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徐明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秦国库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因机构更名,原山海关长城博物馆馆长、副馆长,秦皇岛技师学院院长、副院长,秦皇岛市财信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秦皇岛市园林局局长、副局长,秦皇岛市引青管理局副局长,秦皇岛市蔬菜管理中心副主任,河北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

承德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9日隆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树立为隆化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晓利为隆化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免去:

张树立隆化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冷利英为隆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兴龙为隆化县统计局局长;

郑小兰为隆化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世龙隆化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孙海营隆化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志新为隆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丛人杰为隆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李文福为隆化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李满为隆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黄玲玲为隆化县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高舒博为隆化县人民法院韩麻营人民法庭副庭长;

颜海英为隆化县人民法院张三营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洪洋为隆化县人民法院白虎沟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翔宇为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免去:

唐世杰隆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广志隆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树宇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赵海伦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静乃动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吴俊平隆化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李文福隆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丛人杰隆化县人民法院白虎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钱宝莲隆化县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翔宇隆化县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旧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由德伟隆化县人民法院韩麻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秉会隆化县人民法院张三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建平隆化县人民法院尹家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孙洪波隆化县人民法院七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爱湘隆化县人民法院韩家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德礼隆化县人民法院蓝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阎丽隆化县人民法院中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满隆化县人民法院唐三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国文隆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西阿超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郭英杰隆化县人民法院太平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杨隆化县人民法院偏坡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珊珊隆化县人民法院湾沟门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舒博隆化县人民法院八达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颜海英隆化县人民法院茅荆坝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张春娜为隆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春雷为隆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定州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8月25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贾晓文为定州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魏红军的定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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